今天是:  
 
服务指南

服务承诺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贷款
住房补贴
三项基金
网上业务指南
办事网点查询
公积金贷款 所在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公积金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时间:2021/10/11 阅览人次:64430

(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婚或离异或丧偶的,提供单身承诺书)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购买住房的,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四)借款人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五)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苏ICP备0702121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