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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4月4日,南通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与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92年8月31日,南通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南通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南通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与其合属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副处级建制,挂靠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1年11月20日,南通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单独设置,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由市房产管理局管理;

  2002年9月30日,南通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更名为“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相当副处级事业单位。各县(市)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调整为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名称分别定为“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安管理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皋管理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东管理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州管理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门管理部”、“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东管理部”。

  2003年1月1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机构模式开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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