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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时间:2021/10/11 阅览人次:157813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在购买(首套或二套)、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作为借款人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及当地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证明,在南通购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符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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