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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时间:2021/10/11 阅览人次:62244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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