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低于1000元的,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供死亡证明、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以上留存的材料须有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签字),同时出具书面申请。
2.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超过1000元(不含)以上的,提供《公证书》。
二、提取额度
可提取账户中的全部金额,并注销账户。
三、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