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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时间:2020/4/29 阅览人次:8999

一、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低于1000元的,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提供死亡证明、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以上留存的材料须有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签字),同时出具书面申请。

2.死亡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超过1000元(不含)以上的,提供《公证书》。

二、提取额度

可提取账户中的全部金额,并注销账户。

三、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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