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是单位的义务,单位不按规定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单位违反《条例》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