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可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在我中心官网(www.ntgjj.com)中“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用户——业务办理——职工信息变更——手机号码”中修改职工手机号码,或者请您查看本网站——政策法规——表格下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银行卡业务申请表,按照该表要求申请。2、如果您在全国范围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个人社会保险,同时,在南通未有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被法院冻结个人公积金账户,也未为他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提取。届时,您可直接通过本网站——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用户——业务办理——封存满半年提取。